合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日期:2022-04-27

根据《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发〔2019〕67号)《合江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合卫发〔2017〕18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5月9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合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临港分院、凤鸣分院、虎头分院;合江县妇幼保健院相应岗位的考生请到合江县中医医院(新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0830-5214655(合江县中医医院)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22年上半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报名及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档、电子档均可,下同)。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

合江县中医医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合江县中医医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14655(合江县中医医院)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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