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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发布单位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工作地点江苏南通市

报名时间2025/04/10-2025/04/18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 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 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4名备 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 《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 条件。

3. 1989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 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 聘,可放宽至1984年4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 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 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 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医院根据招 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 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 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 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 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 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 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对象”)。

6 .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  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 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报名时  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 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 日 。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 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 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 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其中临 床专业型硕士、社会人员均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 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普 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放宽至2025年8 月31 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 放宽至2025年12月31 日。②2023年、2024年国内普通高 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2025年结束住培的“两 个同等对待对象”,以及社会人员均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招聘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  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 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 同期毕业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 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② 2023年、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 业人员,以及社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证书。③2025年  结束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对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 日,其余证书报名时  须已取得。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  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 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4月的累计工 作经历(按月计算)。

8.应聘本科岗位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425分及 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 上;应聘研究生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需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 格证书(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老 托福580分)及以上。

9.招聘岗位有文章要求的,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 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含已接收)。其中,共同第一作者 取排名第一者;文章类型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和译文。

(2)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主持省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的, 视同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

10.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 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1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 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 规定执行。

1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 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 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 聘。

13.具备本《通告》及岗位简介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 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请见附件

3 . 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 18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4.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 19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 19日17: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 20日11: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将收到短信通知是否通过 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缴费 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准考证打印:接到短信平台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准考证。另外,医院将通过南通市第 一 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注意事项及准考证打印时 间,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8.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 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  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  考岗位被取消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  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9.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 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 回避。

10.报名者须对照本《通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 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聘 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  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 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 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 一 )笔试

1.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岗位和急需补员的岗 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 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不 设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 接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或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 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 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2.复审材料(原件及A4 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5年毕业生)

(4)在校成绩单(2025年毕业生)

(5)学历(学位)证书(含各阶段)

(6)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有效证明

(9)工作证明(社会人员)

(10)英语证书

(11)论文、获奖证书

(1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1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 此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应聘人员 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 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或 面试人员。

(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护理岗位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   业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 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 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 留两位小数。其中,护理岗位按笔试占30%、实践操作技能考 核占30%和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 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岗位和博士 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   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  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   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

1.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 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 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 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 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第一人民 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25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  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  格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  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 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 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  用 期 ) 。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考 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医院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医院签订聘 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者。

2.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招聘 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3.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 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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