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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附校招行程)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最新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工作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重要信息早知道 线下校招行程等你来

1. 11月 14日
南方医科大学
2. 11月15日
广州广交会

温馨提示:博士现场面签,不要错过


医院基本信息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 1965 年 8 月,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保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单位、广西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项目建设单位、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钦州市危急重症救治人才小高地。现有总院区、钦州港分院和东院区 3 个院区,总院区编制床位 2,000 张。

我院秉承「敬业务实、求精争先、团结奉献、博爱至诚」的医院精神,坚持「病人利益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医疗技术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办院宗旨,建设「钦·和·善·医」文化品牌,践行「以人为本,患者至上」服务理念,以打造「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医疗中心」为愿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现有职工 2,970 人,其中中共党员 760 名 (退休党员 100 名),高级职称 673 人,教授 72 人,副教授 94 人,现有研究生导师 13 人,博士 28 名(含在读),硕士 323 人,柔性引进特聘专家 13 人。引进 3.0T 磁共振、PET-CT、320 排 CT、DSA 血管机、骨科 O 型臂、CT 模拟定位机、手术显微镜、超声内镜、神经导航手术系统、胶囊内镜、全飞秒/准分子激光、妇科海扶刀、中医红外热像仪等先进设备共 1 万余台。

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1 个(风湿免疫科)、重症医学科等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 12 个、创伤外科等自治区临床重点培育专科项目 2 个、普通外科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9 个,体外膜肺氧合技术(ECMO)等 8 个自治区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胸心外科等 27 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我院。近年来,我院开展科研项目 480 多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 2 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 8 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11 项,获广西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 10 项。在医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000 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 265 余篇,SCI 论文 44 篇。2024 年,成为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首家以新标准通过三甲复评审的医院,荣获全国首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标杆实践案例特别奖。还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巾帼文明示范岗、广西青年文明号、广西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26 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的原则,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 年人才招聘和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招聘岗位、人数

2026 年计划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 21 名,招聘工作人员 51 名。

01

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 21 名

博士医师15名

博士技师2名 

博士药师2名

护理博士2名

02

招聘工作人员 51 名

岗位如下:

1. 医师 27 名;

2. 技师 1 名;

3. 药师 2 名; 

4. 护士 20 名; 

5. 科研综合岗位 1 名。

PART.02

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 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 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 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名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 医师岗位

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入职前通过 2026 年国家组织的首次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英语 CET-4 及以上水平。

2. 技师岗位

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3. 药师岗位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4. 护士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5. 科研综合岗位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有科研管理、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年龄要求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30 周岁;招聘硕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招聘博士、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博士引进

按本院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博士高层次人才可点击投递进行报名,或者直接致电王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进行简历投递。

 

PART.03

招聘岗位、人数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6 年人才招聘需求已经在丁香人才网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 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 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人员基本条件者,可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上传的个人简历(PDF 或 word)应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格式命名,简历内应附有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相应学习阶段成绩单)、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科研论文、所得荣誉等材料,未附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简历。

3. 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核及面试

1. 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核及面试时间。择优筛选后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及面试地点。详细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2. 考核环节。采用「试工」或「笔试+技能考试」方式进行考核。

3. 面试环节。应聘人员考核环节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复核,主要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历届应聘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或函调。

 

(四)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

采用「邀约+参观+面谈」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院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并依据市里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和编制申报等。

(五)公示

应聘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医院讨论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工作群、医院官网或院内公告栏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就业协议签署与岗位保留

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签署就业协议和报到入职。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人员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 1 个月内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并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 1 个月内来院报到;应届住培医师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 1 个月内签署双方就业协议,并在住培结束后(需获得住培结业证书)1 个月内来院报到,具体报到入职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2)历届人员(含往届住培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 1 个星期内签署就业协议,2 个月内来院报到。如不能在 2 个月内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3)签署就业协议后,医院与拟入职人员双方应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违反就业协议条款方要依规定协商赔偿。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凭组织人事部出具的体检对接函到本院健康管理医学中心完成入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 3 个月,即报到前 3 个月内可自行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入职,具体参照桂人社发〔2024〕3 号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拟入职人员自理。

 

PART.04

薪酬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引进策略。根据学历和职称等具体情况享受安家费(具体金额面谈),可提供过渡周转房,科研启动金等待遇;执行协议薪酬或年薪制等。

(三)两个同等对待。为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 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PART.05

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参加招聘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PART.06

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20158(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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