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工作地点上海闵行区
报名时间2026/02/11-2026/02/28
为加强闵行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 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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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3.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护理人员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上海市户籍: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非上海市户籍:医疗卫生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取得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共卫生应届毕业生、医学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除外)。
原事业编制、中高级职称、规培合格人员、紧缺专业人员等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 年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章》(附件 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 临床医师(含中医、口腔),如为 2010 年及以后毕业,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紧缺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6.「最低工作年限」说明: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7.「年龄上限」说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 40 周岁」,是指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原事业编制、中高级职称、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8.「应届毕业生」说明:
(1)在 2026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2026 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毕业证书落款在 2025 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在 2025 年,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在本次招聘中可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 1 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6 年毕业生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02 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2026 年 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2. 报名方式:请登录丁香人才网,直接填报相应职位,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3. 报名所需材料: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个人基本信息表(点击下载)、《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有最低工作年限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缴费记录、退工单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各招聘单位要求的简历投递方式投递,相关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逾期将不予受理。面试资格审核当天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 2 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以首次报考岗位为准。
(2)报名结束后,后续各招聘单位可根据人员报名应聘情况,不限时接收空缺岗位的人员简历。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需本人签字),考生须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确认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03 考试方法和内容
1.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 考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其中护理人员、社区全科医师需参加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统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请注意查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3. 体检和考察。各岗位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主要涉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4. 主管部门审核:区卫生健康委对各招聘单位报送的拟聘用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04 有关人才政策待遇说明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闵行区有关人才激励政策。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相关政策的,协助其申请上海市常住户籍、居住证积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