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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护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

工作地点上海黄浦区

报名时间2026/03/27-2026/04/1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0 名,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要求

(一) 热爱护理事业, 身体健康。

(二) 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 2026 届护理学专业本科及硕士毕业生, 需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 年龄及实习、工作经历要求:2026 年应届硕士护理毕业生 30 周岁以下 (199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2026 年应届本科护理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 (200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四) 执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要求具备护士资格证, 本科及硕士均需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技能考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 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详见附件。

(二) 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含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总时限为 90 分钟, 两科连续考试, 中间不休息;

2. 笔试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 具体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时间, 届时将提前发布通知,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

(三) 资格复审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医院官网公布)。按此比例末位如有 1 名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 一并入围。

2. 资格复审时, 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招聘资格审查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 居民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就业推荐表;

(3) 实习单位证明或实习手册;

(4) 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或成绩合格证明 (本科如未取得可暂不提供);

(5) 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 需提供能佐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具体工作安排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

3.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 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技能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 所空名额不递补。

(1)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 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 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 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 技能考试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技能考试, 满分 100 分, 技能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医院网站公告为准。

2.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 30%+技能 30%) 由高到低按照 1:2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员。按此比例末位如有 1 名以上报考人员笔试与技能综合成绩相同的, 一并入围。提前设定技能考试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 技能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不予进入面试考察环节。

(五) 心理测试

组织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

(六) 面试

1. 面试满分 100 分。具体工作安排以医院网站公告为准。


2. 面试分为个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自我介绍采用口头介绍形式, 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或实习经历、学术成果情况、掌握技能情况、获奖情况等, 自我介绍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

3. 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 不予录用。

(七) 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合成, 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 笔试成绩占 30%, 技能考核成绩占 30%, 面试成绩占 40%, 最终总成绩合成后在医院官网公布。

(八) 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 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总成绩相同, 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 则采取加试的方法, 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用。

(九)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如体检不合格, 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十) 公示

体检结束后,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结果, 医院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7 天。

(十一) 签约聘用

1. 公示期满后,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不予录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 但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录用, 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

2.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的报考人员, 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 缺额递补

如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等情形, 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 经研究同意, 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 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最多不超过 2 次并公示。递补工作需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四、待遇

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笔试 90 元 (45 元/科); 面试 80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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