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
工作地点上海浦东新区
报名时间2026/04/03-2026/04/10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 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6年第二批文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日10:00至4月10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招聘平台),网址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
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 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进一步确认。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其中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完整填写。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3)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对提供不完整或不实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5. 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具体查询时间:2026年4月16日10:00至4月17日16:00。
三、招聘流程
(一)考试
1. 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急救员”岗位的面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试。
2. 笔试安排:
(1)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详见《招聘简章》,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2)笔试将于2026年5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址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保持通讯设备畅通。(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4月29日10:00至4月30日16:00。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6年6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3. 面试安排:
(1)体能测试。报考“急救员”岗位的面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体能测试具体项目及要求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急救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2)。在参
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2)笔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如报考岗位无体能测试要求,则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将于2026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址以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二)体检和考察
1.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并列,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将组织加试。2. 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负责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 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拟录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办理用工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限的说明
1.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2. 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网址详见附件。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核):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