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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才汇南粤”——广东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工作地点广东韶关市

报名时间2026/04/10-2026/04/27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高素质人才到韶关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6名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始建于1886年,是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东省第一期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是国家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级危重孕产妇(粤北)救治中心、省级危重新生儿(粤北)救治中心。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A+。医院现有在岗职工近4000人,开放床位2700张,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23个,呼吸、肿瘤、神经、儿童、创伤、口腔等6个专业是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省内医疗分中心。

(二)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心血管疾病研究所、韶关市骨科研究所)始建于193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健康管理、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A 级。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精强,设有48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骨科、康复医学科等 6 个省临床重点专科及3个市立研究所。医院现设有风采楼院区与新区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韶关市主城及新城区,两院区一体化同质化运营管理,实现科、教、研协同发展。

(三)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作为粤北地区中医药服务的“排头兵”,实行“一院二区一门诊”集约化运行模式(总院区、韶钢院区、武江门诊部),服务范围辐射韶关全境及湘赣边区域。医院编制床位874张,现有在职职工851人,其中高级职称157人,博士、硕士学历人才66人。拥有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建设项目”(神志病科),1个广东省中医名科(康复科)及9个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涵盖骨伤、针灸、老年病、耳鼻喉、肾内、外科、治未病、护理等核心领域)。新院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花寨路6号,总建筑面积118450㎡。

(四)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粤北地区首家开展夫精及供精人工授精及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粤东西北首家开展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俗称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是广东省第四家实现辅助生殖技术全覆盖的机构,是韶关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拥有多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韶关市生殖与遗传精准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着全市三区七县(市)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指导业务。

(五)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公立医院,是以肝病、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为诊疗特色的专科型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73亩,编制床位379张,在岗职工450多人。医院是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感染性疾病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拥有2个重点实验室(深圳大学医学部—粤北第二人民医院联合实验室、粤北结核病重点实验室),4个韶关市诊疗质控中心(感染性疾病及肝病诊疗质控中心、结核病诊疗质控中心、丙肝和艾滋病诊疗质控中心、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诊疗质控中心),肝、肺专科的诊疗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六)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逐步发展为一所有规模、有技术力量,专科设备完善,集医疗、防治、康复、优抚、科教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医院现开放床位1450张,承担各类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治疗与应急救援、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等多重任务。

(七)韶州人民医院(原韶关市铁路医院)始建于1954年,地处韶关市中心,是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医院在岗职工340人,开放床位450张,设有内、外、妇、儿、眼、口腔等20个业务科室,专科特色突出,是市级学会多个分会的主委单位;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获评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二级医院优秀单位。医院拥有飞利浦Multiva1.5T医学磁共振系统(MRI),飞利浦Briliance16螺旋CT、超声诊断系统MyLabClassC等高端医疗设备。

(八)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粤北工伤康复中心)始建于1972年,承担各类职业病防治、工伤康复治疗以及残疾儿童康复、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是韶关市唯一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医疗服务“双协议”机构,是韶关市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类别最多、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公立二级医院。现有2个院区,并托管武江区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科、内科、妇产科及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科(工伤康复)等20多个业务科室,现在岗职工400余人,编制床位400张。

(九)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韶关市性病防治中心)是韶关市皮肤病诊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韶关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和韶关市性病诊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是广东省性病监测点、艾滋病监测哨点和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承担全市的皮肤病、性病诊疗及相关科研、教学与培训任务。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8人,开放床位50张,设有13个临床、医技科室,皮肤科、变态(过敏)反应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以皮肤病、性病、医学美容为重点发展项目,配套检查、检验项目齐全,拥有多种先进治疗仪器,在治疗复杂疑难皮肤性病方面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十)韶关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广东省内最早成立的三家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之一,是粤北地区口腔医疗、牙病防治、科学研究中心,是大专院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及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148人,综合治疗台99张,设有14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口腔CBCT、手术显微镜、超声骨刀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处于广东省先进行列。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以下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6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培训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1、1-2)。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首日。

五、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资格初审、笔试确认、准考证打印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docx》。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

1.考试根据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以及专业已列入《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目录》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2);其余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1)。

2.直接面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岗位(含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急诊医学、神经病学、肿瘤学、骨科学、麻醉学、全科医学、老年医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护理学基础理论为主;影像类岗位(含影像、超声、放射)以影像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检验类岗位以医学检验基础理论为主;病理类岗位以病理基础理论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以中医学基础理论为主;康复类岗位以康复医学基础理论为主;药学类岗位以药学基础理论为主;中药学类岗位以中药学基础理论为主;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应用心理学、人工智能专业的岗位考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313号)。

笔试确认、准考证打印安排详见附件《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docx》。

6.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7.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含报考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8.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3.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增加答辩测评后确定名次。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增加答辩测评后确定名次。

4.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七、签订协议及体检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按要求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二)总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不配合招聘单位开展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如招聘单位为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不安排在本单位进行。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自聘用起2年内没有取得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单位简介)。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具体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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