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二批)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工作地点广东广州市
报名时间2026/05/25-2026/05/29
一、医院简介
百年老院,立院为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始建于1910年,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广州市,秉承"医病医身医心、救人救国救世"的医训,现已迈入中国一流医院行列。医院现有越秀总院、黄埔院区、南沙院区,分别与广西、贵州共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综合实力雄厚,是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辅导类"创建单位、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是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单位、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国家人体组织器官移植与医疗大数据中心依托单位,也是广东省首批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和广东国际精准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学科优势突出,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3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为中山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和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前0.5‰做出重要贡献,连续六年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评A++。
为提升我院综合实力,把我院全面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医学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6人(第一批81人、第二批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第一批(81人)
(一)招聘范围 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 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临床专业学习经历。 2. 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专业技能条件: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应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正在接受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还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同时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原则上要求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4. 工作资历条件:应聘人员须有不少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经历。如符合我院人才政策或特别优秀者,工作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5. 业绩条件:应聘人员须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代表性业绩成果。
(三)招聘程序 1. 受理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附件《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核:报名后资格初审,考试考核前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3.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面试及心理测试(不计分)。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及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综合成绩=笔试×25%+操作技能考核×25%+面试×50%。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人选。 4. 医院专家组评审:获得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者,按票数高低1:1进入下一环节。 5. 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6. 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7. 体检、考察。 8. 公示和聘用: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采取聘用制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批(75人)
(一)招聘范围 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 学历学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专业技能条件:医技、药剂、护理等岗位须具备执业(从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求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职能部门管理、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要求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4. 工作资历条件:博士学位不少于2年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经历;硕士学位不少于3年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经历。 5. 业绩条件:应聘人员须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代表性业绩成果。
(三)招聘程序 1. 受理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附件《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核:报名后资格初审,考试考核前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3.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部分岗位)、面试及心理测试(不计分)。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及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医技、药剂、临床/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25%+操作技能考核×25%+面试×50%;职能部门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人选。 4. 医院专家组评审:获得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者,按票数高低1:1进入下一环节。 5. 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6. 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7. 体检、考察。 8. 公示和聘用: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采取聘用制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医院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相关认证材料及应聘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年龄、工作资历、业绩等计算时间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参加考试考核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凡未携带者,或所携带证件与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处负责监督。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医院官网公布或通过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监督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应聘人员存在医德医风不合格、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应聘。具体监督和纪律要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及报名详情请查看附件《报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