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 2021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日期:2021-06-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望城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7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竞聘后确定。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
 
三、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四肢健全,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30 周岁以下是指 1990 年 6 月 24 日以后出生;35 周岁以下是指 1985 年 6 月 24 日后出生,40 周岁以下是指 1980 年 6 月 24 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是指 1975 年 6 月   24 日后出生,50 周岁以下是指 1970 年 6 月 24 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2021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毕业证及学位证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
6.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望城区卫健系统 2021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以下简称《计划表》);
7. 学历为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学习所获得的学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 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望城区人社局和卫健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望城区编内人员;
7. 现役军人;
8. 与望城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解除编内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人员;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9.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10.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 2021 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1.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 57 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报名
1. 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wangcheng.gov.cn) 点击「长沙市望城区卫健系统 2021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白底背景,jpg 格式,50kb 以下)。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2. 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9:00 至 7 月 9 日 12:00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 17:00 至 7 月 20 日 9:00
报考 A 类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4.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交区卫健局审查。
5. 开考比例:
(1)A 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B 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 1:3(含 1:3)方可开考。
6.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面试。
7. 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网站公示、公告及考务信息。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考试形式
1.A 类岗位采用面谈+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
2.B 类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十、笔试
1. 报考 A 类岗位考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 报考 B 类岗位考生笔试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9:00 至 11:00 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内容: 所报岗位基础知识(含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知识占 60%。
(3)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凭准考证号进入招聘专栏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含 60 分),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现场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 A 类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 B 类岗位的考生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3 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3. 因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 1:3 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4.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填写好个人信息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编内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十二、A 类岗位考核
1. 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需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包括一篇 3000 字以内的自我介绍,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资格证、主要业绩资料(含获奖、培训、任职等情况的原始材料、证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3. 材料评审:由外聘专家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的专业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审,满分 100 分。
4. 面谈: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和应变能力等,主要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医德医风、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交谈,满分 100 分。
5. 成绩合成:按材料评审占 40%、面谈占 60% 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合格分数线 80 分。
 
十三、B 类岗位面试
1. 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
 
十四、成绩合成
1. 报考 B 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60%、面试试成绩占 40% 的比例合成。
2.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
3. 报考 B 类岗位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含 70 分),低于 70 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五、体检
1.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 1:1 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
2.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按要求将档案转入望城区卫健局,资格终审由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 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
 
十七、录取、选岗、试用、聘用
1. 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
2. 拟聘人员名单经区卫健局审查,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聘用通知,并在报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3. 相同职位依据成绩选岗。
4. 所有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 5 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协议。
5. 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 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十八、相关规定
1.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 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在各替补环节中,若总成绩相同的,A 类岗位考生面谈成绩高者为先;B 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4.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城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牵头,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区委编委办配合,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望城区人社局    0731—88081720(仅限上班时间)
望城区卫健局    0731—88062040(仅限上班时间)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8071233(仅限上班时间)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062167(仅限上班时间)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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