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发放补贴,开始施行!
日期:2022-06-17
来源:丁香人才公众号
3 月 2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向抗疫一线人员发放补助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向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向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临时性补贴。
对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一线职工等开展慰问。
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心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落实工伤保障待遇。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快速认定工伤,及时落实各项待遇。
加大职称评审支持力度。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
疫情防控一线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对在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简化医务人员招录程序。
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务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
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确定聘用人员,直接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保障医务等一线抗疫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好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等一线抗疫人员相关待遇。
本政策措施自 2022 年 3 月 27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内容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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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
向抗疫一线人员发放补助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向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向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临时性补贴。
对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一线职工等开展慰问。
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心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工伤保障待遇。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快速认定工伤,及时落实各项待遇。
加大职称评审支持力度。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申报。
疫情防控一线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对在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简化医务人员招录程序。
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务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
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确定聘用人员,直接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保障医务等一线抗疫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好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等一线抗疫人员相关待遇。
本政策措施自 2022 年 3 月 27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内容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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