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业编制|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 (第二批)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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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 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9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 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现役军人;
5.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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