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 招聘简章发布
报名截止时间:1 月 8 日 16:00 截止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 2023 年卫生技术类普通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遵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执行,现就具体事宜转发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应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籍;遵守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 40 周岁;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 45 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 2023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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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聘条件中的「2023 年毕业生」,指在 2023 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 年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 1 年内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425 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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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 100 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09:00 至 1 月 8 日 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09:00 至 1 月 9 日 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10 日,工作日 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09:00 至 1 月 10 日 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09:00 至 1 月 11 日 12: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09:00-14: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09:00-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 2023 年 1 月 10 日 16:00 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 7 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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