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长沙市第一医院 2023 规培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长沙市第一医院 2023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医院简介
长沙市第一医院始建于 1920 年,是湖南省第一所由国人自己创办的公立医院。历经百年,医院现已形成一院四址的集团化格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救治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二、招收对象
2023 年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外单位委派住院医师不限本省),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无与拟从事专业相关的职业禁忌症。
3.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符合西医类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
4. 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5. 英语基础好,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优先录取。
6. 自愿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规定时限的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以升学、就业等理由申请退出培训,不得报考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4 月 16 日
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4 月 12 日
2.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办公楼五楼 503 科教科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戥子桥 69 号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内)。
资料提交:
(1)培训申请表原件(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申请表需所在单位签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的人员,提供两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单(需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获奖或特长介绍(不超过 200 字);
(7) 健康体检证明及心理健康证明(两个月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结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腹部 B 超、胸片等);
(8)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者才算报名成功。
四、考核内容
1. 考核分为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及综合面试。
笔试:
包含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技能考核:
包含临床执业医师技能考核的基本项目及相关专业技能的内容等。
综合面试:
包含临床思维、医学人文、沟通表达能力等以及部分专业临床试工。
2. 各批次志愿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将在现场审核及考试 QQ 群内另行通知。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考核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19 日(含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及面试)
第一批次第二志愿考核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25 日(含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及面试)
五、录取调剂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各批次志愿具体录取时间为:
(1)第一批次第一志愿:2023 年 4 月 20 日-4 月 21 日
(2)第一批次第二志愿:2023 年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
注: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录取计划有缺额的,由省住培办对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调剂。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基地对调剂人员进行考核后,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录取。
六、培训考核
1. 本科生培训年限为 36 个月,专业型研究生根据已有的临床轮转经历经本人申请、专家委员会考核及省卫健委审批后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
2. 培训期间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过程考核均合格,并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方可报名参加结业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 未通过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结业考核。
4. 3 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要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 一年度两次出科考试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训一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培训基地可予以退培处理。
七、福利待遇
1. 无需缴纳相关培训费用。招收的住院医师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2. 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工龄连续计算,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3. 为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委派单位购买。
4. 培训期间不统一安排住宿,基地为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及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提供住宿补贴。
5. 医院为住院医师发放生活补助和餐补;按照不同学历、是否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不同培训年资发放医院基础绩效;培训科室根据培训对象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再给予科室绩效。
以一年级住院医师为例月补助构成(单位:元)
注:紧缺专业指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
6. 免费提供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数字图书馆等教学资源。
7. 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八、注意事项
1. 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的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2.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需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前来我院报到及办理好相关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会在录取时通知),按时开始接受培训。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参加培训资格并报省住培办备案诚信名单。
3. 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及本单位培训对象培训基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培训到期后依法终止。
4. 培训期间退出培训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合同书》相关条款退还培训基地为其提供的全部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联系方式
十、招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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