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3 年医学专职教师招 5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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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 号)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陕中大人办〔2019〕19 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教师:博士研究生 50 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8 人。
二、资格条件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将简历和相关材料发送至用人部门招聘邮箱。
(三)资格审查
四、考核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 1:3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主要由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科研成绩介绍等方式)、职业能力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评等方式)等内容组成,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及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岗位的,学校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过人员学校同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试 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附件
1.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3 年度用人计划表(专职教师)
2.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3.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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