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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助+住房保障 福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

日期:2023-05-01 
来源:丁香人才公众号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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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


*1医院简介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前身是创办于 1934 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985 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 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 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占地面积 812 亩,建筑面积 25.9 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专任教师 511 人、外聘教师 250 人,博士 15 人、硕士 289 人,正高级职称 48 人、副高级职称 158 人。现有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2 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 1 人、省级专业带头人 5 人、省级教学名师 3 人、省级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1 人、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 个、市级非遗传承人 3 人、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 50 人次、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 31 人次、团队科技特派员 14 个。拥有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 1 个、省级高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1 个、省级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1 个、省级教学成果奖 6 项。



学院建有护理系、药学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健康与保健系、口腔医学系、基础医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 10 个教学机构,围绕卫生健康产业,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 7 个专业群,以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中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运动防护、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药学、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 23 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和预防医学为国控专业,中药学专业群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群为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护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助产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分委会委员单位、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牵头制定助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16 个实训基地覆盖所有专业,面积达 91,982 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 1.25 亿元,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3 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4 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1 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3 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 1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2 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1 个、实习教学基地 201 家,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坚持「3333」办学定位,立足漳州、服务福建、面向全国,为医药、卫生、健康 3 个产业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撑,形成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辅的 3 个办学类型,培养理论够用、技能熟练、文化浸心的 3 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教学基础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文化传承有效的 3 个发展目标。2022 年,学院为社会输送适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3,412 名,就业率 90.83%,专业对口率为 91.22%,留漳率为 39.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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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载栉风沐雨,铸就大医精诚;八十九载春华秋实,喜看杏林芬芳。学院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五一先锋岗、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贡献奖、福建省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连获十届福建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校园」,还是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红十字模范校、福建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福建省首批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学校、福建省节水型学校。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秉承「厚德、励志、笃学、尚能」的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围绕「12345」办学思路,继续打造特色鲜明的优质高职医学名校,努力成为福建省卫生健康职业教育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标杆。



*2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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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教师(博士)护理系教师(副高)基础医学部教师(博士)通识教育部教师(博士)口腔医学系教师(副高)医学技术系教师(博士)药学系教师(博士)健康与保健系教师(博士)健康与保健系教师(副高)医学类教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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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利待遇

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与待遇依据《漳州市关于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创建职业本科院校人才引进的若干措施》(漳委人才〔2020〕10 号)和《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 (试行)》(漳委人才〔2021〕14 号)等文件,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一、《漳州市关于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创建职业本科院校 人才引进的若干措施》(漳委人才〔2020〕10 号)




(一)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或聘用在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且具有博士学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

待遇:

1、资金补助。在享受市级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补助资金 60 万元 (资金补助 30 万元+购房补贴 30 万元) 的基础上, 用人院校最高可按 1: 1 予以配套补助。

2、子女教育。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市区给予一次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 配偶按照 "对口对应"原则, 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 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 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给予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时间不超过 3 年。

4、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一厅周转房, 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 补 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5、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二)博士 (后) 人才

条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待遇:

1、资金补助。在享受漳州市教育、卫生系统名校优生引进待遇 (国内外一流大学博士 毕业安家补助 30 万元+三年生活补助 10.8 万元; 非国内外一流大学博士毕业安家补助 15 万元+三年生活补助 10.8 万元) 的基础上, 用人院校最高可按 1:1 比例予以配套补助, 最高可获补助资金 81.6 万元。

2、子女教育。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市区给予一次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 配偶按照 "对口对应"原则, 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 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 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给予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时间不超过 3 年。

4、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 一厅周转房, 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 补 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5、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三)副高职称人员

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仅适用 创建本科职业院校所需的急需紧缺专业)

待遇:

1、资金补助。可参照市级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待遇享受资金补助 20 万元, 用人院校最高可按 1:1 比例予以配套补助。

2、子女教育。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市区给予一次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 配偶按照 "对口对应"原则, 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 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 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给予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时间不超过 3 年。

4、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 一厅周转房, 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 补 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5、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四)高水平教学科技创新团队

条件:

引进高水平教学科技创新团队, 团队成员一般应有 3 人及以上,均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核心成员中,第一类至少 1 人。

待遇:

其成员在享受我市相应人才类别政策待遇的基础上, 可增加 20% 支持进行专项实验室建设。用人院校最高可按 1: 1 比例予以配套补助。学院给予团队科研启动经费 50~100 万,其他相应配套补助采取「一事一议」。


二、《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 (试行)》(漳委人才〔2021〕14 号)与《漳州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3 年版)的通知》(漳委人才办〔2022〕30 号))




(一)市级 D 类高层次人才

条件:

受聘我市事业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为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已聘为副高级职称人员。

待遇:

1、资金补助。享受市级 D 类人才政策待遇补助资金 53 万元 (安家补助 23 万元+购房补贴 30 万元或人才公寓(可购买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 75%)或租房补贴(800 元/月)三选一)。

2、子女就学。D 类人才在认期内其子女可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有两次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 配偶按照 "对口对应"原则, 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 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 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给予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时间不超过 3 年。

4、子女就业。引进人才子女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予以引进或聘用。

5、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一厅周转房, 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 补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6、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二)市级 E 类高层次人才

条件:

我市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工作经验(博士毕业后需 1 年以上;硕士毕业后需 3 年以上;本科毕业后需 5 年以上),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引进前年薪达到我市在岗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2 倍以上;2、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学术成果(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不少于 1 项或以第一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CSS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待遇:

1、资金补助。享受市级 E 类人才政策待遇补助资金 38 万元 (安家补助 18 万元+购房补贴 20 万元或人才公寓(可购买面积不超过 80 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价格为核定价 85%)或租房补贴(600 元/月)三选一)。

2、子女教育。E 类人才在认期内 其子女可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有一次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机会。

3、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漳就业的, 配偶按照 "对口对应"原则, 由用人院校或市政府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 由用人院校协助安置, 或由用人院校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给予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时间不超过 3 年。

4、子女就业。引进人才子女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予以引进或聘用。

5、住房保障。由用人院校提供使用年限不超过 3 年的两房一厅周转房, 或给予每个月 1,000~2,000 元的人才租房补贴, 补 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6、科研启动经费。用人院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 5 万元、自然科学类 20 万元。


图片来源: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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