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72 人 无笔试 | 八十余年老牌三甲医院诚聘优秀人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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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在中国的辽阔版图上
位于西北一隅的这个省份
占据着一块不大的面积
宁夏
这里不仅有大漠风沙的豪情
更有江南水乡的温婉
「塞上江南」 宁夏欢迎你
0 1 医院基本信息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前身是 1935 年由宁夏卫生实验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前身)负责组建的宁夏省立医院。1951 年更名为宁夏省人民医院;1954 年更名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1958 年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1962 年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1973 年更名为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2008 年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10 年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八十余载风雨兼程,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考试、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占地 248.22 亩,建筑面积 265,485 平方米。设心脑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 3 家直属分支机构,2012 年成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现有 37 家会员单位。编制床位 3,500 张,设有 53 个临床科室,12 个医技科室。2022 年总诊疗 309 万人次,出院 15.6 万人次,手术 6.5 万人次。平均住院日降至 6.47 天。
医院现有职工为 5,648 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911 人,有高级职称 1,164 人,博士 176 人,硕士 1,337 人。医院现有中国青年科技奖 1 人,全国专业技术杰出人才 1 人,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1 人,自治区特殊津贴 16 人,宁夏塞上英才 4 人,塞上名医 11 人,宁夏青年科技奖 4 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45 人。获批自治区人才小高地 7 个。


医院建有 ICU、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急诊科、肿瘤科 8 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 3 个自治区优势专科。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普通外科学 3 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骨外科学为自治区重点学科。目前在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1 个(骨科)、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 6 个。完成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验收。先后开展达芬奇机器人手术等多项新技术新业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医院建有临床病原微生物和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2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医学 3D 打印和神经系统疾病诊疗 2 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芯片中心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精子库、科研设备管理中心及外科学研究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有 17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和 13 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获批骨关节疾病基础和临床研究等 12 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5 个自治区创新中心。医学实验中心通过 IS015189 国家认可委认可。近五年来,获批科研立项 1,506 项(其中国基金 105 项)。获得科研经费合计 3.27 亿元。发表 SCI 论文 918 篇,单篇影响因子最高 176.082。获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 37 项。授权职务专利 282 项,发明专利 16 项。


医院现有研究生、本科和专科 3 个教育层次,设有 23 个学系,承担 20 个本科专业教学任务,其中临床医学是国家级一流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学位点 38 个。现有国家一流专业 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1 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 1 个、自治区一流专业 3 个、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 4 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群 1 项、自治区一流教研室 3 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22 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8 门,拥有 4 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临床医学 ESI 连续 6 年进入全球前 1%。

在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医院先后获医疗扶贫贡献奖、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人文爱心科室等集体荣誉。多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抗疫先进个人等国家及自治区级表彰。医院连续四年稳居全国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A+等级。进入「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顶级医院 100 强」第 89 位。位列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综合实力排行榜西北地区第 4 名,25 个学科专科声誉排行榜西北地区名列前五。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医院将坚持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的办院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以医院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疑难危重疾病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突破为重点,持续深化「三个转变」,加快实施「八大体系」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努力朝着「西北一流医院」目标迈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0 2 医院基本信息
2023 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 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年龄要求: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 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起点;
6. 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 2023 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 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23 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 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2023 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 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 现役军人;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 72 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 附件1: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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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急诊科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医师老年与特需医学科医师血液内科医师普胸外科(胸心外科)医师眼科医师肿瘤内二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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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点击下载并填写>>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接受丁香人才投递。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 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 资格复审。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形式
以直接考核开展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本院之外的其他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 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1. 公示。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相关岗位拟聘用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 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提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报宁夏医科大学审批。
2. 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二)加强监督: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等情形,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674350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5(宁夏医科大学监察室)
0951-674456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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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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