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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 225 人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布最新招聘信息

日期:2023-10-30 
来源:丁香人才公众号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聘开启 即刻启程 成就非凡

01
医院基本信息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 2023 年 3 月 1 日经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原宁波市第一医院(成立于 1913 年)与原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宁波市第三医院,成立于 1951 年) 整合组建而成,是目前浙东区域体量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有月湖、方桥、外滩三个院区,总建筑面积 40.03 万㎡,核定床位 3,900 张。医院连续 4 年全国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前百。


方桥院区

月湖院区

外滩院区


医院现有职工总数 5,215 人(含编制外 1,021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969 人,博士及博士后 141 人,硕士 1241 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宁波市杰出人才等各类人才近百名,总量居全市首位。医院设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累计招纳 15 名博士后进站开展医学研究。





医院现有:2 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1 个浙江省重点扶植学科(血液科),4 个省市共建学科(心血管病学、泌尿外科学、呼吸病学、胃肠病学),6 个浙东区域医疗中心(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重症医学科、血液科、泌尿外科、麻醉科),3 个宁波市品牌学科(脑部疾病诊疗中心、心脏疾病诊疗中心、临床护理学),1 个宁波市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普外科),9 个宁波市医学重点学科(心身医学、胃肠病学、骨外科学、重症医学、超声医学、显微外科学、内分泌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11 个宁波市临床重点扶植学科。2022 年,神经病学等 7 个学科进入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学科榜全国百强。




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冠心病介入和心律失常介入培训基地、中国胸痛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国家首批心衰中心示范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房颤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宁波基地、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宁波分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基地、浙江省健康实用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浙江省心脑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浙江省肺部疑难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核心层单位,检验中心通过 ISO15189 评审。2022 年,医院获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全市行业领域首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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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225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 1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2024 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 2024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但须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除面向 2024 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上岗合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下列情形者视同 2024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2022 年、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 2023 年 12 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2. 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 2024 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0 2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0 3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 4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0 月 23 日-11 月 30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00)


2、报名办法: 有意者可通过报名链接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对应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10 月 31 日当天在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 228 号)。


报名链接请至: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宁波市第一医院)官网—公示信息—人事招聘—《2024 年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


报名咨询:0574—87304032,张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 报考临床类医技类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2: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5、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24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1 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 100 分,不足 60 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887、89189386





图片来源: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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