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立三甲综合医院 2026 年编内招聘公告(共 60 人)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诚邀优秀人才加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助力一流医院创建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发展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是海南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也是海口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正处级事业单位,海口市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可点击下载《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查看,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以医院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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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带头人各学科骨干修复重建外科主任医师消化内科主任医师胃肠外科主任医师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急诊科主任医师肿瘤内科主任医师肿瘤放疗科主任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放射医学科主任医师骨科医师康复医学科医师心血管内科医师胃肠外科医师胸外科医师消化内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风湿免疫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童医学部医师肿瘤内科医师超声医学科医师品牌与市场部负责人临床研究中心骨干(科研岗) 点击投递简历 三人才激励政策
四招聘原则
0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02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03 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04 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6. 各岗位的年龄要求:38 周岁及以下,即 1987 年 6 月 10 日(含)以后出生;45 周岁及以下,即 1980 年 6 月 10 日(含)以后出生;48 周岁及以下,即 1977 年 6 月 10 日(含)以后出生;53 周岁及以下,即 1972 年 6 月 10 日(含)以后出生;55 周岁及以下,即 1970 年 6 月 10 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 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告为准。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请留意丁香人才投递后的邮件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根据要求完成正式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 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 报名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 9:00-6 月 25 日 12:00。
3. 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 jpg 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 2 MB):
(1)《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 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博士岗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贴上本人照片,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含专业代码)、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姓名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什么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对于专业代码或名称不一致、国(境)外学历专业名称存在差异等情况,将由海口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近期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仅指有编制或员额制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点击下载);
(8)《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全国或全国法院,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11)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4. 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系统在 2026 年 6 月 25 日 12:00 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 2026 年 6 月 25 日 12:00 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 2026 年 6 月 25 日 17:00 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 17:00 准时关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
(三)组织考试
1.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需要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组织考核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5—7 人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 1:1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 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 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 7 天内向海口市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
3. 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 海口市人民医院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 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进行处理。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0898-66189617、66189620
工作日 7:45-12:00,14:30-17:30
纪检监察办公室
0898-66189509
工作日 7:45-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36609468、66738902
工作日上午 8:30-12:00,14:30-17:30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图片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hatGPT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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